来看官方答复,威海何时才能享受国家电动汽车峰谷电价政策信件内容: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调节和导向作用,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方便用户选择使用和计算电费,减轻社会用电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规〔2018〕94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等文件精神,好多省已经对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请问威海什么时候会执行? 答复机构:市发改委 答复内容: 经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回复如下: 经与您联系,您咨询的是居民安装充电桩用电价格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明确规定: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目前我省对居民合表用户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价统一标准为每千瓦时0.555元。 |